2011年11月9日 星期三

保險理賠

很不幸的,瓜媽的爸爸在今年農曆年診斷出胰臟癌,瓜媽的爸爸是因為膽汁排不出去,面色發黃才送醫診治,醫生說通常到了這時候應該都是末期了,果不期然的,切片完是末期了....
經過一連串的治療,瓜媽的爸爸除了體重直速下降,精神狀況都還不錯,在治療後就是保險公司的理賠申請了,這就是瓜媽今天想分享的....
瓜媽的爸爸是在27年前向新光人壽保的防癌終身險,10年繳費很快就滿了,也沒想過會用的到,可是當癌症發生後,才發現原來很多醫療費用都是請領不到的....
之前瓜媽的媽媽都是請認識的業務員來辦理,辦得瓜媽一把火,又不好意思對認識的業務員發火,什麼都領不到,一聽到瓜媽要申訴,完全不跟瓜媽說申訴管道,就說我再幫你跟公司談談,談到後來就是莫名其妙賠個8千元。瓜媽後來火大,從那次事件之後的理賠,就自己打電話給新光人壽找負責我爸保單的業務員直接申請理賠,再也不相信什麼認識的人會幫你這件事。
這次事情經過如右:瓜媽的爸爸要做化療,一定要裝人工血管才可將藥物注射進去,之後瓜媽代為申請癌症手術理賠,新光人壽不賠,電洽公司理賠經辦,稱"人工血管非為治療癌為直接目的之手術,依照保單條款是不賠的",瓜媽心想"明明人工血管植入手術係為施打化學藥物為目的,是治療癌症所必要,本為治療癌症為直接目的而需之手術,新光何以不理賠?",理賠經辦又說要將電話轉給主管,瓜媽懶得聽主管廢話,反正說詞一定一樣,既然雙方認知有差異,瓜媽直接來申訴好了,交給公正的第3人來判,隔日業務員就打電話來說"我保險業務幹了30年,這種公司從來都不會賠,如果你願意寫切結書,我請理賠經辦跟你談看賠個幾成好了。",瓜媽想該賠就該賠,套句瓜媽以前在公司最常聽到的話"錢不是問題,我要爭的是個理字。",瓜媽就人工血管癌症理賠這樣的案例上網搜尋了很久,發現原來很多這樣的案子都不賠,不過瓜媽不放棄找了一晚,終於讓瓜媽找到臺灣高等法院95年度保險上字第9號判決及97年度保險上易字第18號判決,皆認為人工血管植入手術係為為治療癌症為直接原因而必須接受之外科手術,保險公司是要賠的,之後瓜媽就把這2個判決字號寫給了新光人壽的保戶服務網站,約莫2週瓜媽就拿到全額理賠了,什麼切結書都沒寫過咧!
經過這次事件,瓜媽有幾點感想如下:
  1. 大家平時千萬要注意身體,現在糟踏身體,以後換身體糟踏我們了。
  2. 有空把保單拿出來看詳細,不要自己保單內容都不清楚,保費一直繳,等到出事時卻發現什麼理賠都拿不到。
  3. 理賠時業務員都說會幫你爭取權利,其實業務員只會聽理賠人員跟他說什麼再轉述,權利還是要靠自己爭取,因為只有自己才會盡最大的力氣幫自己爭取的。
  4. 理賠有爭議時,千萬不要怕麻煩,靠自己查證後再申訴,要不也會有保發中心和金管會保險局會幫助保戶爭取權利的。
  5. 瓜媽對新光人壽很寒心,因為瓜媽不相信新光人壽會不知法院之前有這樣的判決,保戶理賠少賠一件是一件的心態實在很不可取,新光人壽的保戶自求多福了。

11 則留言:

  1. 二姐!到台南我買美味的細雪蛋糕慰勞妳!!!!

    回覆刪除
  2. 給個讚! 身體健康真的很重要! (Rose)

    回覆刪除
  3. 希望瓜阿公早日康復
    有瓜媽跟一堆孝順的孩子會讓爸爸有力的!
    加油

    當然又對我認識的妳更敬佩了 不愧是我學習的對象

    回覆刪除
  4. 請問一下,人工血管置入和移除,是各賠一次手術費用,還是總共只賠一次手術費用,麻煩瓜媽告知一下,謝謝。

    回覆刪除
    回覆
    1. 當初家父人工血管無移除,所以不知移除保險公司是否有理賠。

      刪除
  5. 請問瓜媽,瓜阿公切片手術, 新光有賠嗎?

    回覆刪除
  6. 保險理賠還是要靠自己啦!幾年前我也因生病而從保單開始很認真的去K它(主要是被區域服務員而且還是位區經理一句話給點醒,才自力救濟。記得我當下問她說癌症險的部份應該是即日起不需再繳費了?她說喔!下次繳費時才不需繳!我直接找理賠人員問免繳保費之事!他說的跟前面的一樣,我請問他何謂"即日起"他確答不出來,我說我保費是以年繳的方式,等於是預繳11個半月,因當年繳完後約13天後檢查才出來,我說那年繳的保戶豈不是最笨。後來說那還3個月我說不,再來說還6個月我說不,我說也許你無權作主乾脆請總經理或董事長來告訴我"即日起"如何解釋比較快!後來才全部退費。我位朋友更理譜雖然事情相同,朋友說只過7天的保費到時請保險公司從理賠金再扣除即可,但保險公司說不行要先繳才退費,好也就先繳,結果理賠完要求退費時保險公司卻說!喔!已繳費的不能再退費,是指下次保費才不須再繳,爭眼說瞎活見鬼?使用我那招才退回。我這朋友也經歷有關癌症理賠上的糾紛,才更發現保單上的文字遊戲,朋友們當碰到理賠時一定要拿出保單好好研讀網路可說是百寶藏書,我朋友陸陸續續向保險公司要回該有的權利約60萬左右,而往後也要依照案例理賠。若你認為合約與你認知不同可查網路或申訴管道:評議中心。 瓜媽 瓜阿公切片手術如果合約沒有寫除切片以外,診斷證明書只要是以XX惡性腫瘤(或XX癌症)為切片手術檢查,保險公司應要理賠,保險公司一定會告訴妳說病理報告並沒有癌細胞而只是發炎所以不予理賠,那就是玩文字遊戲。我不曉得妳的保單是否與我相同,癌症險第12條約定: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癌症,並以癌症為直接原因或癌症引起的併
    發症,經醫師診斷必須接受外科手術者,每次之外科手術本公司按保險金額之百分率給付「癌症手術醫療保險金」。如果條款相同就一定可以申請,因為是以癌症為直接原因而經醫師診斷必須接受外科手術者。加油!!!爭取自己的權利,有一點在此順便提醒網友們當須申請保險理賠時,保險公司會依疾病大小理賠會利用誘惑的方式跟你再簽屬如限制理賠契約,千萬要看清楚再簽,在此奉勸最好不要簽下去,想想這張 契約一定對保險公司有利才出此策略,相反對我們是損失。
    瓜媽!抱歉!在此占版面了!

    回覆刪除
    回覆
    1. 謝謝分享!拜網路資訊所賜,我們可以分享自身經驗,讓更多保險小市民不會被保險公司遷著鼻子走。

      刪除
  7. 感謝這篇文~本人也是[新光舊防癌險]最近剛做人工血管…

    回覆刪除
  8. 原始的保單不知各位手邊有沒有,依終身防癌個人壽險(3)它其實是只要確診罹癌,而跟該癌有關的手術都是要賠的。而且它的保單裡面還有一個手術津貼。有興趣了解詳實內容的朋友來電0903902802細談

    回覆刪除
  9. 我要領那20%門診手術理賠金
    要我簽切結書以後半年理賠一次
    然後只願意理賠2%
    目前宣示主權不妥恊議
    有可能要上評議中心評議

    回覆刪除